4月6日上午,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专题报告会在市会议中心举行,邀请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调研员余长坤同志作了专题报告。市领导王小平、徐衣显、姜继鼎、王明德、秦海彬、杨娅辉、刘涛、贾书君、胡小平、杨青玖等出席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刘涛主持报告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出台了一系列法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其中一项重要规定。为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着眼于建立完善中国特色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今年2月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中办发﹝2017﹞12号,简称“两项法规”),对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抽查核实及结果处理等作出修订完善,旨在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作为加强领导干部管理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重要举措。“两项法规”印发后,市委书记王小平专门作出批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的规范文件十分重要,要注意传达学习贯彻,让干部都要按此精神落实”。
报告会上,余长坤从政治的高度、专业的准度,传达学习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有关精神,并就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进行了专题辅导。同时,余长坤还就填报中可能遇到的一些情况,与大家进行了互动交流。
市委中心组其他成员、市纪委副书记、县(市、区)党政正职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