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单位面临争创省级文明单位验收,全体人员鼓足干劲齐上阵,洒扫庭除,直擦得窗明几净,光可鉴人,好似过年一般。
休息之余,我们不禁聊起了慧能和神秀的故事。到底是“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还是“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我们的思想境界也许并未达到慧能那般高度,仍要学会经常检视自身,时常把我们的“心镜”擦亮。
擦亮“心镜”,经查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邓小平说过“国要有国法,党要有党规党法,党章是最根本的党规党法。”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每名党员干部都要经常性地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作为我们为人处世的“第一准绳”,立足个人政治思想、工作生活实际进行自我检视,并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切实收到学习领悟党章党规“深”、对照党章党规查找差距“严”、整改措施“实”的预期效果。
擦亮“心镜”,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很有必要。然而,许多党员干部仍存在着“老好人”思想。开组织生活会时不严肃,对其他同志存在的问题不敢批评,装聋作哑,更不敢全面地指出其根源;对待自身的问题,则讲工作成绩多,谈缺点问题轻描淡写、点到为止,这些都是回避矛盾、畏惧挑战的表现。习近平总书记说过,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立“明规矩”,破“潜规则”。党员干部要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加强自我检视和自我修养,党员相互间能够增益互补,及时整改,牢牢把好拒腐防变的每一道“关口”。
擦亮“心镜”,经常对表党纪国法恪守“底线”。国无法不立,党无纪不行。从《镜鉴》《警钟》中落马的贪腐官员身上,我们得出了一个血的教训,不能忽视自我约束和自我修养,更不能无视党纪国法。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很多惊天大案都是从不起眼的小贪小腐开始的。党员干部应慎微慎初,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中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无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把自己置身于党纪国法的约束之内,这不仅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能确保自身不犯错、不走偏,行稳致远。
作者:武陟县委组织部 李天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