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基层党建
焦作市居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衣物清洁消毒技术指导意见
发布者:焦作市委组织部 | 日期:2020-02-25 | 阅读:532

  为了切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传播途径,保护公众的身体健康,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焦作市居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衣物清洁消毒技术指导意见》如下:

一、对于近期不准备清洗的外层衣物

  在入户门处将外层衣服脱掉,直接悬挂于阳台通风处或将衣物内外翻转挂于门口衣帽架上即可。放置好外衣后及时洗手。家中有孩子时注意避免其触摸衣物外表面。

二、对于需要清洗的衣物

  一般情况下,在没有接触危险人群或物品时,正常清洗晾晒即可;如家里洗衣机/烘干机有温度时间调节功能,在保证能够达到56℃并维持30分钟以上的原则下,对洗衣机清洗/烘干程序进行设置,然后进行清洗、烘干或晾晒。

三、对于衣物可能被污染时

  用含氯类消毒剂,如84消毒液、消毒片等,按照说明书使用稀释后消毒液浸泡消毒。常用的居家消毒浓度为250mg/L-500mg/L,浸泡30分钟后正常清洗晾晒即可,但是这种方法仅适用于不怕漂白的衣物。对于小件衣物,可使用流通蒸汽(挂烫机)或煮沸(衣物完全浸入水面以下)30分钟进行消毒。

注意事项

  1.在使用以上方式进行预防性消毒时,一定要结合衣物的具体材质而定,不要为了消毒而损毁衣物;

  2.无论使用何种消毒产品,一定要购买合格产品,选择“卫消证字”产品,在使用前一定要仔细阅读说明书,包括配比方法、适用对象、注意事项等;

  3.含氯消毒剂具有漂白性、皮肤刺激性、金属腐蚀性等,因此:不推荐用于彩色衣物。使用时需注意佩戴橡胶、乳胶、丁腈手套进行操作,注意不要溅到自身衣物上。密闭保存,远离儿童。

 来源: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

主办单位: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凯鸣科技

ICP备案号:豫ICP备10022397号-2

焦作先锋

焦作党员e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