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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机关事业单位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导意见
发布者:焦作市委组织部 | 日期:2020-02-28 | 阅读:573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保护广大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焦作市机关事业单位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导意见》如下:

一、人员管控

  1.上班前要掌握并登记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

  2.排查并登记确认返岗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疫区人员。

  3.职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

  4.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裸手触摸公共物品。

  5.职工上班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公区工作。

  6.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7.如果有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游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预检分诊或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和接诊医师,并配合开展相关调查。

二、办公室防控

  1.保持办公区域空气流通,建议每日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2.座机电话及常用办公用品保持清洁。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须认真洗手;传阅文件、搭乘电梯时均须佩戴口罩。

  3.减少不必要的会议,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确需开会时,要控制开会时间,与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隔位而座,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会议结束后及时对会议室的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清洁消毒。

三、食堂进餐管控

  1.在单位食堂就餐时,要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对面就餐、扎堆就餐、就餐说话。彼此尽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如果不能,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打饭回办公室就餐。就餐前、后要认真洗手。

  2.食堂(餐厅)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4.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5食堂(餐厅)每日消毒2次,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餐椅进行消毒,使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作用20分钟后,清水擦净。

四、场所清洁消毒

  1.加强室内清洁,保持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2.每天早晚对办公室、楼道等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每天要加大频次为电梯间,特别是电梯按钮消毒。

  3.地面可使用500mg/L含氯消毒剂湿式拖拭。在餐厅、电梯等公共场所入口处设置消毒地垫。每天多次在地垫上喷洒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保持湿润,确保室内环境不受污染。

来源: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

主办单位: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凯鸣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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