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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企业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导意见
发布者:焦作市委组织部 | 日期:2020-03-02 | 阅读:432

  为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防控工作,保护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焦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焦作市企业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技术指导意见》如下:

一、员工管控

  1.开工前要掌握并登记每名员工的健康状态、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

  2.排查并登记确认返岗员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疫区人员。

  3.员工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

  4.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5.员工上班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进入厂区、车间、办公楼等工作。

  6.若有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人员,应主动戴上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7.如果有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游史,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应主动告诉预检分诊或发热门诊的医务人员和接诊医师,并配合开展相关调查。

二、食堂进餐管控

  1.要采用分餐进食,坐下吃饭的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说话,避免扎堆就餐。就餐前、后要认真洗手。

  2.食堂(餐厅)从业人员(食品采购、加工制作、供餐等与餐饮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均应佩戴一次性帽子、口罩、手套;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除手套后及时洗手。

  3.操作间要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

  4.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

  5.食堂(餐厅)每日消毒2次,就餐结束后,要对餐桌、椅进行消毒,使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净。

三、场所清洁消毒

  1.开工前应提前对厂区、车间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宿舍、餐厅等)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使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擦拭,作用20分钟后,清水擦净。开工后,每日对厂区、车间等公共场所、电梯(要频繁为电梯间,特别是按钮区进行消毒)等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

  2.结合生产工艺要求,加强卫生与通风,保持场所空气流通,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

  3.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湿式拖拭,在车间、餐厅、电梯等公共场所入口处设置消毒地垫。每天多次在地垫上喷洒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保持湿润,确保室内环境不受污染。

来源: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

主办单位: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凯鸣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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