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公示公告
持续关注!焦作市发布引进培育第四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公告
发布者:焦作市委组织部 | 日期:2020-04-08 | 阅读:1479

焦作市引进培育第四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公告

一、引进培育重点领域

  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成长性服务业等领域。

二、引进培育对象和条件

  (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1.创新创业领军团队

  创新创业领军团队中,核心成员须有3人以上,至少有1人应全职来焦创新创业,其余成员每年应在焦工作6个月以上。团队带头人须符合国家级领军人才申报条件,或取得博士学位,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担任相当于正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和科技人才。

  2.科技创业领军人才

  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3年以上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焦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须取得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3年以上大型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在签约企业或平台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

  (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高层次创业人才

  须取得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高层次创新人才

  须取得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且有3年以上在知名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及相关单位关键岗位从事科研、管理或教学工作经历。

  (三)青年创业人才

  全职来焦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以及毕业5年内的本科毕业生。

三、主要扶持政策

  扶持政策一:

  经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领军团队,每个团队给予100万—50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

  扶持政策二:

  经评审认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创业领军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全职引进创新领军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扶持政策三:

  经评审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创业人才,最高给予10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全职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最高给予50万元项目研发扶持资金资助。

  扶持政策四:

  经评审认定的青年创业人才,给予10万—50万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

  扶持政策五:

  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奠基性、战略性、支撑性的领军人才(团队)特别重大的科技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最高可获得1亿元项目产业化扶持资金资助。

四、申报方式与时间

  第四批评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下午17:00。资料下载及具体要求可查看下方提供的网站。

  焦作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jiaozuo.gov.cn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www.hajz.hrss.gov.cn

  焦作市科学技术局网

  http://www.jzkeji.gov.cn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官网

  http://www.jzrcw.gov.cn

  受理地址: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会展中心三楼)

  咨询电话:

  0391-2118726 2118705 3568175     

焦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3日

主办单位: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技术支持:凯鸣科技

ICP备案号:豫ICP备10022397号-2

焦作先锋

焦作党员e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