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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委换届】典型案例敲响警钟,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纪律要遵守!(案例类型十:擅自打印候选人名单)
发布者:焦作市委组织部 | 日期:2018-03-19 | 阅读:577

 案例类型十:擅自打印候选人名单

案情一

【简介】

  2011年3月,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凌屋村党支部组织委员陈某棠不同意镇党委通报的初步人选,擅自打印了以其本人和邻居名义共同推荐更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名单。在镇党委对先前确定的6名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民主测评后,包括陈某棠本人在内共有20多名党员在陈某棠擅自打印的名单上签名按手印,联名推荐更改候选人初步人选。

【处理结果】

  2011年 5月,市纪委给予陈某棠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案例分析】

  陈某棠采取非组织活动干扰换届工作,影响了正常换届秩序。

 

案情二

【简介】

  2011年4月,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石龙坑村党员韩某自为帮助非候选人建议人选韩某参选村委职务,参照镇换届选举办公室批复的候选人建议名单样式,模仿印制了1500份《关于石龙坑村委会候选人建议名单》,擅自将韩某等3人分别列为副主任、村委候选人建议人选,并于当天下午找8名村户管员将名单派发到各村民家里,派发期间遭到村民举报而被制止。韩某自擅自印制的候选人建议名单与镇党委批复的名单内容不一、样式类似,造成石龙坑村约300名村民误解,并于4月17日到寮步镇政府上访,村委选举不能如期顺利进行。

【处理结果】

  2011年5月,市纪委给予韩某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案例分析】

  韩某自的行为严重违规违纪,在群众中产生了恶劣影响。 

主办单位: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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