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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焦作市体检公告
发布者:焦作市委组织部 | 日期:2018-05-04 | 阅读:2522
 

根据《河南省2017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现将焦作市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报考同一个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报考司法警察职位(08057020805802)的考生,待体能测试合格后与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一并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

⒈领取时间:

  20185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⒉领取地点:

  焦作市人才交流中心大厅(焦作市人民路阳光大厦B座展览中心三楼)。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按要求领取体检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生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需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二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逐项如实填写,并贴1寸彩色免冠照片)。

处于妊娠期的考生需本人携带由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并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单位、职位代码、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申请延期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

(二)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三)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四)女性考生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妊娠期的考生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

(五)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要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单独活动,不得与外界人员接触,不得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否则,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六)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若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处理。

(七)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0391-35681632118898

   

       附件1:河南省2017年统一招录公务员焦作市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二页.doc

         附件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焦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54 

主办单位:中共焦作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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