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焦作市纪委 焦作市监察委
关于公开选调焦作市纪委监察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和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察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职位和名额
面向全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市纪委监察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科员职位工作人员30名。
选调职位具体要求详见《焦作市纪委监察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公道正派,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与拟选调职位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二)职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全市范围内已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会计或审计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或者计划内普通招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8周岁(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7.具备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和从业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2.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考试或其他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相关纪律的;
6.与焦作市纪委监察委机关、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现职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7.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免费报名的方式进行。
1.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18年12月24日8:00至12月27日17:30期间登录焦作人事考试报名网(www.wsbm.jzrsks.com),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系统提示提交《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以系统要求为准)。12月27日17:30以后不再接受信息修改、照片上传和改报职位。报名资料提交被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
特别提醒: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名咨询电话:0391-3568152
技术咨询电话:0391-3928944
2.报考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察委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的48小时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可于2018年12月25日8:00至12月28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审查通过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3.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月2日8:00至1月3日1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