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法章(1920~1989),焦作东张庄村人。出身贫苦家庭,1943年全家7人被夺去生命。年底,八路军重新开辟焦作地区,他积极参加党领导的斗争地主恶霸、减租减息和赎地倒产运动,成为东张庄农民运动的积极分子,并担任了村民兵队长。时山区敌我犬牙交错,斗争形势十分严峻。他一边发动群众支前,一边带领民兵开展游击战争。日伪从麦秸河南岭到白马门口,共修有8座炮楼。一天夜里,他带着3个民兵,一支“瘸把枪”和6颗手榴弹,拿下了十几人驻守的六号炮楼。接着配合区干队,几天内拿下剩余的7座炮楼,收复了这片山区。1945年9月,他参加了收复焦作东、西大井等战斗,亲手刺死日本兵1名,亲自缴获枪支10余支。1946年,任民兵联防队长。带领民兵利用山区有利条件,灵活机动打击敌人,保卫解放区。1947年一天,与国民党博爱县长王凤银保安团800余人遭遇,带领200多名民兵让开大路,尾随其后,当敌开始下山时从山顶向其背后猛攻,当场歼敌48人。他还利用山上取之不尽的石头,发动民兵自制炸药,试制成功了踏雷、拉雷、膛雷、吊雷等多种地雷,在山区大摆地雷阵,到处打击、杀伤敌人。194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