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大学时光转瞬即逝。在这个夏日炎炎、充满朝气的季节里,广大毕业生党员即将踏上寻梦筑梦的新征程。
按照规定,党员因调动工作、参军、学习、外出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地或单位的,都应提前转移党组织关系。但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大家又了解多少呢?
为方便毕业生党员在新的学习、工作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市委组织部特意总结归纳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请大家结合自身学习、工作实际,按照规定正确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组织部门进行联系。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类别要求
高等学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党组织的,可转移到单位所在地、居住地或户籍地党组织。户籍不在本地的,可转移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二)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居住地、户籍地党组织。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转移的,可保留在原就读高校,一般不超过2年。
(三)出国(境)学习研究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其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二、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关系在省内转移的。明确目标党组织名称,由学校通过“焦作党建e家”云平台办理转移。学生党员应在期限内携带党员档案(档案证明)到目标党组织报到,办理接收事宜。
(二)组织关系转至省外的。明确目标党组织及上级有转接权限的基层党(工)委名称(介绍信抬头党组织),由学校通过“焦作党建e家”云平台办理转移,并打印《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交付党员到目标基层党(工)委办理。
(三)出国境留学和特殊情况的。出国(境)留学党员出国(境)前,由原高校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保留手续。属特殊情况无法及时转移组织关系的,经原高校党组织批准,可留在高校党组织。
三、有关注意事项
党员党籍事关日后工作学习晋升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预备党员还应注意每季度向所在党组织提交思想汇报,预备期满应提前3个月提交转正申请。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每半年至少与原高校党组织联系1次,返回后按照规定恢复组织生活。